这也就是说,后来从事司法监察工作的御史,在战国时期,还跟这行当离得很远,看上去远,其实离得也挺近,因为那时候御史们的一个职责就是监督规劝国君。最早让御史干监督工作的就是秦国,秦国的御史除了做记录还要保管档案,秦国法律规定,每年廷尉都要找御史们去核对一年的档案记录,从单纯的秘书到专业的监督,御史的转行从现在开始。
那当时的战国的司法又是由谁负责呢?那正是孔圣人曾经从事过的工作——司寇。
到了战国许多国家都还保留着这个官职,但秦国却是个例外,秦国掌管司法的官职就是上面说过的廷尉。对比汉朝就可以知道,汉朝的廷尉制度,正式从秦国继承过来的,所谓汉承秦制,这个制度的传承就是缩影。
以上几个中央官职基本上都是战国列强所共有的。除此之外,各国也有一些独家官职设定,比如辅佐太子的官职,在齐国和燕国叫太傅,在秦国却是分开的,分别叫做师和傅,齐国和秦国还专门设有博士。博士是精通典籍的学者,是给国君当顾问的。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司空这个官职,这个官职主要负责工程的建造。韩国和秦国都有,但他们管的事情又不一样,韩国的司空只管工程。而秦国的司空却还要管牢狱。
地方的官职
真正对中国古代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还是地方行政结构的变化。
社会的变化关键就是要从根子上变,放在战国时期,这个根基正是地方的行政体制。这个变了,才意味着中国历史上这个转型期——关键的环节已经完成。
这个最重要的环节就是郡县制。
严格一点来说,郡县制同样产生在春秋时代,但与战国时期郡县不同的是,县的级别要远远高于郡,公元前493年,晋国权臣赵鞅,要讨伐其中的两家卿大夫,开战前动员大会时说,立了大功劳的就给个县,立了小功劳的就给个郡,可见当时县还在郡之上。
但什么时候郡到了县前面了呢?那是因为战争的需要。最早的郡只有边境才有,后来随着战争规模的越来越大,郡的重要性也就越来越大。实权也就越来越大。
因此郡也就有了一套新的制度,郡的长官叫郡守,权利很大,可以在本地征兵。那权力太大了控制不住怎么办呢?郡守的下面还有郡尉,主要抓军事工作,正好可以彼此牵制。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国家地方制度都是叫郡,齐国的就叫都,但意思基本一样。
一开始的郡地盘少,编制也少。后来的郡越来越多。出于事权统一的需要,下面要有层级的机构。因此县也就正式成为了下级机构,和郡形成了上下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