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还有一个特别是社会风气,就是有女儿的富庶之家,特别喜欢把女儿嫁给有功名的男性。当然这个有功名不特指中了进士,进士毕竟是稀罕物,婚恋市场上,就是秀才也是非常抢手的主。每当到了乡试放榜之日,许多家有女儿的家长便早早来到榜下,把一些年青未婚的新科秀才拉着抢着弄回家,这便是当时有名的“榜下捉媚”之风。
世界上最显赫的十二大家族!中国有哪几个?
家族是一个基础社会的组织,一直起着至关重要的纽带作用。家族的下面联系着一个个个人小家庭,上面联系的是社会大家庭,若是一个显赫的

总而言之,宋代女性的嫁妆是历代中最重的。这里面既有衣服首饰和家庭日用品,也有土地、田产或者房产等大宗物品。至于数额也是因地而异,因人而异,相差比较大。但是整个社会风气,是偏重于厚嫁的。
这么多的嫁妆,普通人家从哪里筹措?这里面其实是有文章的。在男女双方互给过定贴之后,男方会将聘礼送到女方家中,聘礼基本上会符合男女双方家庭的地位和身份,这些聘礼往往在结婚时会被女方家当作陪嫁随同女儿一起回到男方家中的。当然,女方要在男方的聘礼上增添一些财物。
宋代的在室女也有属于自己的财产,这种可以跟随自己嫁到夫家的财产叫做“奁产”,是女性以嫁妆的名义从父家分得的财产,可随女子出嫁带入夫家。宋律还规定,女子的奁产并不归夫家所有,而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日后夫妻如果离婚,女子可以订帖为证,将所有奁产悉数带走。
还有一种情况是,女方家境不太好,父母经济不宽裕,而她要嫁的男方家庭也不太好,给的聘礼也不多,这样出嫁时嫁妆太少,会很不好看。遇到这种情况,按照《宋刑统》的规定,如果女性有成年的哥哥,哥哥们也有义务为妹妹筹措嫁妆。这是宋代一个特殊的规定。其他朝代女性出嫁,如果父母健在,嫁妆是由父母办置的,哥哥是不用出嫁妆的。这都是为了符合当时厚嫁之风,减轻一些女儿多的人家的负担而在法律上做出的规定。
如果女性没有父兄,是“孤遗又未嫁者”,她出嫁的嫁妆官府会承担一部分,这就是宋代特有的“给奁具”制度,也叫“助嫁制度”。官府承担嫁妆的数额是“嫁女者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这做人性化的规定,无疑解决了许多单亲家庭女儿的嫁妆负担,是对人民的一种人文关怀。
有些地方的女性到了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时,可以将劳动所得积攒下来,当作自己将来的嫁妆。这种自己给自己积攒嫁妆的行为称为“自营嫁装”,在南方一些地区比较流行。当然,由于古人结婚比较早,女性在娘家挣钱的时间比较短,加上女性挣钱的路子不宽,这种自营嫁妆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