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诸皇子的分封,朱元璋进行的更是有条不紊。洪武三年,他封朱棣等10人为王,十一年封朱柏等5人为王,二十四年又封朱权等6人为王。在封王的同时,他还逐渐扩大诸王的权力:八年,命诸王讲武中都;九年,命朱棣等人治兵凤阳;十年,以亲军增各王府护卫数;二十二年,设宗人府,由诸王管理;二十三年,派燕王朱棣与晋王朱棡出征蒙古,颍国公傅友德等人听其节制;二十六年,朱棡再次出塞统兵,冯胜、傅友德、王弼等大将被召回,部下全划归燕王与晋王,“凡军中赏罚,大者以闻,小者从宜处分”。不久,冯胜、傅友德、王弼相继自杀,辽宁到山西的北部边防线,顺利转入诸王手中,他的委“诸王守边”的目的,圆满完成。
另外一件事就是明定等级,即使是衣服也不例外。
在元朝的时候,中原地区的衣冠制度受到冲击,变成了吸收蒙古特点的“胡服”。朱元璋为区别等级,特别下旨规定要恢复唐朝的衣冠。其中要求,士绅百姓都在将头束在头上,戴四方巾,不得用黄、玄两种颜色。
另外,他还从面料、样式、尺寸、颜色四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中心内容是贵贱有别,服饰有等。不同等级的人,只能享受本等级的服饰,不得僭越。从面料上看,只有王公贵族和官员才能穿锦绣、绫罗面料,老百姓则只能用绸、素纱。
简而言之,朱元璋要求每个人都能各安其位,安分守己。上面那些被剁掉双脚的人,就是因为穿的鞋子不合尺寸,还越级穿衣,所以受到了严惩。
被历史谗言毁掉的又一个名人,吴起